含力's profile鳥的俚人PhotosBlogLists Tools He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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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ne 18

    住在曼切斯特的老朋友


    我的那位老朋友住在曼切斯特也好一段時間了。確確實實是多少年,我也不太記得,總之就是一段人會開始逐漸不願意接受任何改變的漫長歲月。當他從蘇格蘭來到曼切斯特的時候,曾經回過家鄉一趟,我們還見了面,但無論我是否說過總有一天會到這間他在英國安置的家寄宿的話,真正見到他的時候,心裡還是有些感慨:我還記得他昨天才來過我家,兩人一道對奕象棋;他還記得我母親、我小老弟、甚至我母親替人看護的小女孩。或許我應該驚訝於彼此的記憶力,但當我正要這麼想的時候,我才發現更令人驚訝的,是這些回憶起來像是昨天才發生的事情,已經是十多年前的舊事了。

    我們天南地北聊了不少人事,一致認為大家都應該努力減去中年發的福,卻總是在一起大吃大喝,或許我們都長大(胖/老/成熟/??)了很多,或許我們都跟從前一樣,從來也沒變過。

    但是我不想去釐清這些問題,有很多我應該搞清楚的事情,我甚至連自己也不過問。

    或許我所關心的是,能夠在旅程快要結束的時候,和老朋友見見面喝喝酒,聊一些平常都會聊的事情,真是一件讓人珍惜都來不及的快事。


    曼切斯特


    從法國回到倫敦之後,一天也沒停留,我們就一路北上到達曼切斯特。
    前後兩個星期,我們分別寄宿了兩位不同朋友的家。

    在這中間,還租了台車,北上到愛丁堡走了三天!
    筆直的英國高速公路在車鏡前無限展開,一路加速衝過去,看著英國鄉間的風景像拉鍊被拉開。
    歐洲之旅也將漸漸落幕。

    June 07

    布拉格與其他,與廊香


    然後,我去了布拉格、路過柏林與阿姆斯特丹(我在火車上看到那座ajax的球場)、從埃因霍溫(也在火車上看到那座psv的菲力普主場)轉去米鵝洛小鎮(mierlo,或許從來沒人為她賦予任何中文譯名)在那裡有我女友的中學老師一家,我們與老師一家三口快樂的一起生活了兩天,並且在老師的介紹下,參觀了不少與梵谷有關的事物。

    現在回想,那真是一段令人感到溫馨與愉快的旅程。

    依依不捨地離開米鵝洛之後,我們搭乘一段必須經過三個國家的火車路線:從荷蘭米鵝洛一直去到德國的法蘭克福,再經過瑞士的巴賽爾,穿越法國的邊界來到貝爾伏特(belfort)的市鎮。在旅程僅剩下有限日子的苛刻條件之下,我們不得不忽略若干美好國家,在經過了這麼多我們本應該停留的美好城市之後,我終於來到了廊香教堂

    我真的感到開心。

    May 22

    離開威尼斯


    威尼斯商店的櫥窗,看起來和摸起來,沒有一絲灰塵。
    (是不是因為)威尼斯是一個沒有汽車與機車的古城。

    我可以躺在大大小小的石道晒上一整天的太陽,也不會發生車禍意外。

    在維也納


    有好多理由驅使我想來、並且來到維也納。
    最重要,或許也是最愚蠢的一個,便是【before sunrise】這部電影。
    daydream delusions......

    May 17

    終於來到佛羅倫斯


    經過兩天穿越三個國家的火車路程,我終於來到期待已久的佛羅倫斯。


    May 05

    倫敦的綿羊


    有位熱心的朋友,答應讓我們將不想帶去旅遊的行李寄放在她家。臨行前的這一天,我們搭了很久的地鐵,來到她那間在倫敦六區,靠近希斯洛(heathrow)機場的溫馨小屋。

    友人開車到機場接送我們的路程,經過機場旁邊的小草坡,大小綿羊一丘一丘,竟有人在這邊放牧。
    「這些綿羊皮毛,都黑棉棉的!」我女朋友說。
    我看著正在吃著草的綿羊,不知怎地,竟在心裡問了一句「這些綿羊,都吃著些什麼呢?」的無聊問題。



    就在幾天之前,我辭去泰晤士河邊的那份工作(有時候,我喜歡這麼稱呼自己這份工作,至少,這讓我感覺寫寫電腦程式還不至於算是一份很無聊的工作)在公司的最後一天,同事說要給我送別,我們走上就在公司外邊,停泊在河邊那條酒吧船,才發現原來大家都不曾在這條船上喝過哪怕只是一杯啤酒。

    而且,我們很快就後悔了。船原來一直在用一種必須要靜下來才能發現的頻率搖晃著,我們不用喝上兩口,就開始有昏睡的感覺。
    過後,我們轉到街角的酒吧,繼續聊著有關在倫敦clubbing話題,那使我想起大學時期經常和朋友到舞廳玩樂的日子。但同事自然不關心那些既不在倫敦,而且也發生在彷彿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
    我看著正在敘述著倫敦舞廳趣事的同事,不知怎地,想起去年的這個時候剛到倫敦的自己。那時候,有一位學長剛好到訪倫敦,我們一起出游兩三日,聊起好些過往與未來的事。與故人重提好多充滿趣味的舊事,自然就更令人憧憬在倫敦未來的生活。

    正徑自胡做私想的時候,好像也在心裡自問了一句的無聊問題。



    友人在家中煮了家鄉道地的麵食,在餐桌上大家聊著天南地北之事,窗外陣陣涼風吹得庭院的蘋果樹葉拂拂聲起,人悠然自得。我一面喝著咖啡,看著她客廳牆上掛著與丈夫到歐洲各國遊玩的舊照,想到明天我們也要展開這麼一趟旅程,終於有了熱切的心情。

    我們會去一些地方,一個月後,在正式結束這段倫敦居游生涯之前,還會回來這兒小住數日。
    過後,我也會經過這條通往機場的路。

    那一天,一定也會看到這些綿羊吧!

    當然,綿羊都在吃著草。勤奮的,慵懶的,無論是哪個山丘上任何模樣的綿羊,都日復一日地吃著鋪滿在小丘上青油油的草。


    April 06

    早起


    我懷疑跟倫敦天氣與時差的轉變有關:這幾天不知怎地,睡覺老是做夢。
    都是一些平凡得近乎荒謬的碎片似的夢,睡醒之後要是把這些碎片一片片撿起來拼湊,看不出有任何真相的跡象。夢或許從來不需要弗洛伊德,而且也可能從來不存在任何真相;夢或許只是我在睡夢中的一種娛樂形式,讓我在八小時內的睡眠過程中,不致於平白無聊的睡著,而已。



    這天,我起得太早了。在朦朧中捲起毛巾,我感覺自己像是飄到廚房燒了壺水,又飄進浴室,洗了一場痛快的熱水澡似的。
    一直到坐在電腦前面,用雙手感受剛泡好的咖啡溫度,開始感覺自己的存在的時候,我發現杯中彷彿飄蕩著一些異物。
    胡亂的讀了一些狗屁新聞,開始胡亂的思考一個問題:這些新聞與我,到底是誰為了誰而存在?

    天漸漸亮的時候,我開始漸漸甦醒,我發現咖啡杯中的異物,是昨晚喝剩的檸檬渣。
    我不自覺的舔著自己的唇,原來,是喝了一杯檸檬咖啡。



    February 19

    巴黎遊記之三 羅浮宮




      那間書局現在不知還在嗎?

    那是在木新路上的一間書局,距離政大校園實在不能算近,但是因為某些原因,我總是會打木新路回校,而且只要路過,總會把機車停下,進書局翻閱兩三本書,才甘心回到宿舍去。有一陣子我特別愛看畫,就更愛繞道去那間書局了:不知道什麼原因,藝術相關的書籍都排在一進門就能看到的位置,秀拉盧梭以及其他畫家,都是我在那個像喪心狂貪婪般閱讀的時期而認識的。但事實上,什麼是繪畫?為什麼有些畫會這麼有名?關於這些,我一直都不明白,也沒有認真去研究過。我想,純粹就出自於一種原始的感動,讓我莫名其妙的站在「局外」的角度上愛上這些畫。

    有一個傍晚,我再一次經過那間書局,又一次回到那個屬於我「看畫」的角落,我看到了拉圖爾的畫集,那一次,我被畫中神秘的燭光吸引住了,我毫不猶疑地把書買下,在一個人的時候,我特別喜歡在燈光昏弱的房間,把那本書翻出來一頁頁的欣賞,安靜地感受這些畫能帶給我的神秘而特殊的氣氛......



    因此,再也沒有能比在羅浮宮看到這些畫的真跡能另我更感動了。我嘗試回想自己是不是曾經許過什麼願望,因而終於在這一天站在這些畫像的前面,能用最清楚的角度慢慢的觀賞她們。

    而且,在那個時候,我忽然又想起一件事。
    是的,那間我竟然連名字都忘記了的書局,現在不知還在嗎?




    February 11

    巴黎遊記之二 巴黎鐵塔



          我們從地鐵二號線的anvers站出發,途經戴高樂站,再轉到六號線的班車,前往bir-hakiem。

    列車不疾不徐的在陸上行走,在穿梭過一排建築物,即將到達bir-hakiem站的時候,我看到巴黎鐵塔。

    那時,心情開始有微妙的起伏,想起一首很搭配當時心情的鋼琴演奏曲,法國人erik satie的gymnopedie no.1。慢慢的按下琴鍵,巴黎鐵塔的輪廓慢慢地變得清晰,心情也莫名其妙的開始逐漸澎湃起來,「真想不到人生竟然有這麼一天,走到了巴黎鐵塔。」我轉過頭,跟坐在列車廂的女友如是說。

    慢慢的走出站外,在細雨中走了大概五分鐘的路,我們就站在鐵塔之下了。

    毫不猶疑的買了兩張十二歐元,可以直達塔頂的票。在第一段升降機停靠處走出來,我馬上便能在巨大鋼骨架構起來的四周,清楚感受到120年的歷史。因為在想著一些事情,時間變得很慢,像相機的快門開著不動似的,在周圍走動的遊客變成一道道光線:站在高聳入雲的鋼骨旁,我們是多麼脆弱;攀附在120年歷史的骨架邊,我們只是歲月流年中的兩顆細沙。

    我們在塔頂逗留了好一陣子,跟很多人一樣,很努力的想要捕捉從高處望到巴黎夜景,但由於沒有相機腳架,很多相片的光線都糊掉了。這時,我們原來距離家鄉已有一萬公里之遠,雖然如此,一萬公里是怎麼個遠法,概念還是相當模糊,但是,有超過兩億人參觀過巴黎鐵塔的這個數據,對我來說,卻是如此的清晰。

    因為從那天開始,這兩億人,又多了我們兩個。
    新年快樂,我一邊想,一邊轉過頭對她說。



    February 07

    巴黎遊記之一 聖心堂


    這個農曆新年,我去了巴黎。
    我去過,也長住過好些地方,最終也喜歡過好多地方,但從來沒有一處,能讓我一看就有好印象的。
    那都是要住了一段時間之後,慢慢才會懂得欣賞她們的美。
    所以,我想我是真的喜歡巴黎。


    大年初夕的早上七點半,我與女友在聖潘克拉斯國際車站(st pancras international)登上前往巴黎的歐洲之星快車(eurostar),在大約兩小時半左右的時間,我們便抵達巴黎了。

    我們的巴黎旅程,便是從走出巴黎北站(gare du nord)開始。

    這本該是計劃在今年夏天才開始的旅程,因為歐洲之星推出折價車票,並時值農歷新年,正好閒著無聊,在一切因素配合之下,於是便有了這一趟三天兩夜巴黎遊。

    時間短促,主要計劃參觀兩個地方就好了。

    呃...有誰第一次到巴黎不參觀巴黎鐵塔與羅浮宮的嗎?

    因此,我選擇住在這家叫做le village的hostel(原本有考慮選擇這間)。這青年旅舍除了收費相對便宜之外(棄通舖,選雙人房,一晚還是要€58),地點也相當不錯:從旅舍走回巴黎北站,步程不過十分鐘;距離計畫要參觀的羅浮宮,也不過是三十分鐘以內的步程。況且,從左圖的小巷子走出去,就會到達巴黎地鐵2線的Anvers站,從此站經由戴高樂站轉車,就能抵達另外一個預計要參觀景點——巴黎鐵塔。

    更別說就在這旅舍後面的聖心堂了(從左圖右方的小巷轉去就望到)

    除此之外,房間很簡樸,沒有暖氣等等之類的小問題(都說是青年旅舍了),三天兩夜的行程,除了睡覺誰會呆在巴黎的旅舍消耗時間?

    所以,我也就不在意了。

    房間內觀

    抵達旅舍之後,便到聖心堂參觀。
    我想,但凡宏偉的建築物,背後一定會有一些歷史故事吧!但在這之前,除了聖心堂是巴黎其中一個著名的地標之外,我對這教堂一無所知。




    山腳下有很多黑人,會「熱心」的幫遊客綁手線,說是要祈福。但是當他們的「熱心」程度超過極限之後,這一切變得令人討厭。避過這群人之後,我們慢慢的登上處在山丘上的教堂。站在階梯中段的歇息地,在高處回望巴黎時一瞥,竟忽然有一股很熟悉的感覺,以為自己做夢似的怎麼會曾經來過這裡。一邊想,便想抽根煙,煙還沒點著,便啊一聲想到原來是amelie這部電影裡面的場景

    我們在聖心堂逗留了大概一個小時多,由於教堂內不準拍照,所以我沒辦法紀錄自己第一次到大教堂所看到的景象。但從裡到外,這的確是一座宏偉的教堂。

    而且,因為第一次的巴黎之旅是從這裡開始,我感到一種無法形容的開心。


    December 29

    2008年的boxing day


    在倫敦著名的牛津購物街,有一間(我估計應該是)最著名的購物中心——selfridges。這間店充滿了一堆(在我眼中看來已經貴到匪夷所思的)中高檔以上的品牌,如果我會在這裡買了什麼,那一定是底樓書局的某些折價書。但boxing day這一天,在selfridges購物中心門外,站了一排好長好長的人龍。就他們排隊的方向看來,估計是慕lv或channel之名而來的血拼狂人

    boxing day,舉世皆知的血拼大好時機。買下折扣過的lv包,省下來的錢絕對足夠買上一兩條levi's牛仔褲,外加一兩雙dr. martens皮鞋了。這條排在倫敦寒風不斷襲擊的走廊上的人龍,我走了好一段時間才看完。根據肉眼所測,超過泰半都是亞洲人,因此心中不由得納悶:究竟是這場金融風暴還沒正式襲擊亞洲地區呢?還是英國人的經濟要靠亞洲人來拯救?

    走過這條lv人龍,離開充滿「老闆不在家,大家跳樓賣」的折價商店的high street,女友與我走到argos,買了一隻因應聖誕也順便莫名其妙地被折成十四鎊的casio電子表(小時候我應該也曾經有過這麼一隻,但是被搞壞了),算是當作應景的聖誕禮物。在天黑之際,我走進熟悉的酒吧,喝了兩杯健力士,看了一場同樣納悶的阿森納球賽。

    離開酒吧,走在回家的河邊,我嘗試比較球賽與lv之龍之間的納悶程度,是誰多一點呢?越是這麼想,冷風便越快帶走酒意,忍不住便打了個冷顫,還是加快回家的腳步,在房裡再喝一杯能夠把身子暖起來的紅酒吧!



    December 02

    倫敦街頭的親吻


    The Kiss, Gustav Klimt我常常在倫敦街頭看見人與人之間的親吻。

    我工作的地方在vauxhall,誰要是去wiki一下,就會發現這是倫敦新興的男同志聚集地。但說實話,我並不因此覺得這裡與soho區有什麼相像之處。倒是有一個早晨,我走過天橋,看到兩位在街頭相遇的男同志以親臉頰的方式打招呼,一時竟失去禮貌的呆著腳步,看傻了眼。我有同志的朋友,本身也對同志絕無歧視的眼光,喜歡的一堆歌手泰半都是同志,也深深喜愛好幾部同志電影,不過親身見過同志的親吻,竟然讓我頓時失了儀態,一時之間好像驚動了這對友人,破壞了他們美好的晴朗早晨,害我趕緊加快腳步離開現場。

    而在我家附近的派丁頓火車站,是最常看見戀人親吻的地方。我這麼說,並不是指那些說完「寶貝,我的班車到了,我這先回家去。」之類的話之後,在對方臉頰或是唇邊點一下,類似吃了一顆剛好塞了牙縫的港式點心之吻。「寶貝,我的火車到了。這一次別了,真不知什麼時候才能再見到你了......」說罷,拭淚滿腮,四目相投之時,便緊緊相擁,做世界末日式的熱吻,我說的是這些。

    這時,我忽然想起「戀戀風塵」中所有跟火車有關的戲。我喜歡看到在陸地上看到的火車,也喜歡看到在火車站輕吻的戀人,我想像他們就要分離了,短暫還是永遠的,所以必須很纏綿的親吻,必須很認真的記著對方嘴唇的味道。我常常想因此而停下回家的腳步,用相機還是什麼的把這些景象定格,做半分鐘的侯孝賢。

    無論如何,這裡已是倫敦,不是台北,just being a little bit too nostalgic, again.




    October 28

    倫敦入冬的第一場雪



    吃過晚飯之後,雖然只有七點左右的時分,天已經很黑沉。

    平常這個時候,窗外除了駛過高速公路的車聲,一片寂靜,我常常以為自己正在老家,不在倫敦。

    今晚不知怎地,竟然不斷聽到從窗外傳來的小孩嬉戲笑聲。起初,我還不太留意,洗過一場痛快的熱水澡之後,走到窗邊正要掛上衣物,才發現原來不斷滴滴答答地敲在窗上的不是雨點,而是一片片雪花,在純白色遊樂場嬉戲的小孩,正在互相潑雪。

    準備入冬的倫敦,最令我耐不住的就是一陣陣刺骨的冷風。今天走在下班的路上,沿著泰晤士河不斷吹過來的風,總是有辦法鑽進我厚重的外套,讓我一邊走一邊不斷地打冷顫。

    在微涼的初秋日子,我常在下班後的傍晚時分,沿著泰晤士河南岸,往科芬園(Convent Garden)的方向走去。在經過倫敦眼,正準備上橋走向北岸之際,我總會停下來回望大本鐘,看到的正是這片酒紅色的倫敦景色。在明年入秋之前,我就會離開這裡,現在入冬了,能再次看到這景色的機會自然越來越少。

    我得好好留意,在下一次太陽出來的日子,把這傍晚時分的倫敦好好的用相機拍下來。


    October 26

    在太陽升起之前看完before sunrise


    在準備正式閱讀「heart of darkness」之前,忽然想起「apocalypse now」
    (想看看開頭那段「i miss the smell of napalm」)
    把硬碟電源接上,找了半天,才發現原來這齣戲沒在,DVD又放在老家,這凌晨時分是沒辦法看到這片子了,一時覺得非常納悶。

    然後就看到「before sunrise」(原來也有好一段時間沒重看這齣戲)很想念開場那段火車的戲。這個時候才想起原來我正在歐洲,維也納就在不遠的地方,那至少不是一段需要搭乘十四小時的飛行航程。

    我有一個歐洲游的計畫,雖然這不會是一個人的旅程,也並沒有覺得維也納非去不可,不過我想我應該會喜歡搭火車從陌生的一處到令一處的那種感覺。

    火車廂玻璃窗的大小,像是一個高畫質的平面大電視,我就這樣坐在旁邊,看完這齣歐洲風情畫。


    October 12

    英國女聲

    一開始先聽corinne bailey rae,接下來有amy winehouse(我女朋友常常問我,這位老是出現在免費報娛樂版的狼狽女人是誰)(其實過後還有一位leona lewis,不過那種假音聽沒幾次就生厭了)

    corinne bailey rae的老公在我還沒來到倫敦之前,就因為疑似「藥物過量」去世了。相信這位女子需要好長一段時間把心情收拾好,才能重現樂壇;至於amy winehouse,我想大概被人冠上天才之類的人物,都具有自我摧殘的不幸個性吧!按照我女朋友(幾乎)每天都能在免費報娛樂版看到她自殘的頻率來估計,期待她下一次出醜的人絕對多過期待她下一張專輯的歌迷。

    現在我都在聽duffy了。可以說這一兩年來我都在聽英國的女聲,不過duffy的聲音最特別,也最令人期待。擁有這種宜古宜今的特殊歌喉,真是令人妒忌的一件事;發掘她的人,也算是難得一見的伯樂;製作duffy專輯的人,也應該是全世界最幸福的監製了。

      
    在這種年代,要是一年只想買一片cd的話,就別想這麼多,買duffy就是了。


    September 14

    一個中秋


    the moon在走向佩汀頓車站的路上,經過那條無聲地流向小威尼斯的小河,中秋的無暇月色正投影在河面上。不知從哪裡來的一陣(應該是)屬於倫敦初秋的冷風,一拂就吹散了平躺在藍黑色水面上的那一片圓鏡。站在橋上的人,如果不是喝醉了,不會想起依然懸掛在天上中秋的月亮。想起那年那一天買過的那片「moon safari」,很自然的就會哼起那道旋律。總有些事,像躲在月亮背後黑暗的那一面,從來不會有人關心。在那個地方要是一個人靜靜地抽抽煙,或是喝喝啤酒,是宇宙上最安靜的一件事。沒人問起那是一首怎麼樣的歌,就算想念也念不出來的法文,google翻譯說,那是「那位女子的錢」。



    September 04

    啤酒的五四三

    我呆新加坡的那段時期住過兩個地方,一是荷蘭村,另一個就是馬林百列(翻譯成中文之後變成怪怪的)
    荷蘭村,就是那個有很多(當然不是荷蘭人)食肆的所在,飽餐一頓了還不想回家,可以繼續喝到店家關門為止,每逢週末,一條不到一百米的小路還佈滿了一面喝酒一面看足球轉播,一面和朋友天南地北地聊個不停的人群。總的來說,也算是新加坡一個好住處。
    馬林百列靠新加坡東岸海皮,從住處穿越高速公路的那條地下道,我走去海邊不過十五分鐘,一出隧道又是一堆食肆,又是一個飽餐一頓了還不想回家,可以繼續喝到店家關門為止的地方。唯一與荷蘭村不同的地方,就是一條長長的海岸線,我還蠻常像沒有明天的亡命之徒,沿著海岸胡亂的跑步。

    不過,我住在這些地方更常做的事,就是喝啤酒。在荷蘭村的那段日子,工作維持在適當的忙碌程度,生活還算悠閒,因此常有朋友不定期的探訪,啤酒買了一兩手,零食三兩大包,沒事就在外頭喝酒瞎聊,常常喝到午夜過後才搖著走回寬敞的公館房間大睡。搬到馬林百列去了,因為地段偏離市中心一些,少了一些探訪,自己就定期在週末獨自走到海邊,隨便到哪個直播球賽的酒吧喝啤酒看球賽。

    偶而看得精彩,球賽結束了不能罷休,還要自個兒再買三四罐,對著黑漆漆看不著邊際的海岸,毫無目的地暢懷而飲。

    這到底是為了什麼,我那時說不明白的飲了個痛快,現在想起也說不出一個明白。

    再往前追溯,在北京工作的那段時期,也常常這樣的喝啤酒。我是在冬天之前離開的,在北京的夏末秋初,一個人在夜晚漫無目的地胡亂飲酒,也算是一件樂事。那時的北京啤酒,算是我人生中買過最痛快的了,就算買了滿手的青島,還是覺得好便宜,更別說是燕京了。就是少了那幾個眉毛也不楸一下就能把我絆倒的對手而已。

    更久以前的台灣求學時期,就更不必提了。

    很多朋友說我胖了,我看還是啤酒喝多了,來到英格蘭之後,反而少了啤酒,這可能還是好事。今天下班經過車站,忽然來了興致,剛好看到carlsberg也有折扣,就從超市帶了一大手啤酒回家。這兩天不知怎地倫敦猛不住地刮風,把窗戶大開,我一面喝酒一面讓冷風不停的刮向臉龐,孤獨起來竟有一番說不出的狂傲感覺,整個房間充滿了寒風,頓時快意起來。正要去冰箱再拿一罐,看到正在廚房吃著水果的韓國屋友,隨口問了一下,順道也給她遞了一罐。這傢伙也真快意,順手地把我的啤酒謝了便飲。

    不知從那裡刮起了陣陣冷風的倫敦,我的啤酒的五四三。


    August 05

    一個車站




    現在我們搬到更靠近小威尼斯的一處地方了,或者說,更靠近paddington車站了。
    每一天的上下班,要取更靠近的路線,我應該要從edgware路上下車的。為了一些我自己也不知道是從哪裡冒來的什麼感覺,我總喜歡讓公車把我載到這個paddington車站。

    上下班的時段,這車站總是充滿了不知道要前往那裡的乘客。我總會想起那首我非常喜歡的beatles的歌,「in my life」,在我自己的mv中,每一位我在不同地方認識過、相處過的朋友,在我還來不及跟他們打個招呼做個問候的時候,正匆忙的從我身旁錯過,我暗暗祝福他們在奔往自己前程的旅途中,一切順利快樂。我想我一定是很喜歡這處跟很多事物接上軌的地方,一直堅持這樣的走,直到整齣mv拍完為止。

    從圖中右邊的那條走廊慢慢的走,三分鐘就會走到一處叫做sheldon square的新商業住宅區,在她旁邊的那條小河就是流向小威尼斯的河,越過那條河,就會回到我們現在的住所。在我結束英倫生活的那一天,我也會這樣的走回來,從這裡搭快鐵到機場去,會飛去哪裡我現在或許還不知道,但新的旅程一定會從這個車站開始。





    July 12

    復出中的the verve - sonnet


    剛落幕的glastonbury音樂節我理所當然地錯過了,但唯一要提的遺憾,就是錯過了the verve重組後的演出,而已。
    雖然有點失落,不過能知道這個樂團重組的消息,我是非常開心的。

    the verve的最後一張,同時也是最有名的那一張urban hymns,是我少數帶到台灣念大學的專輯。
    因為行李重量有限,我總是只能挑一些最值得帶的東西。

    過後,他們便解散了。

    今天,因為在別人的blog看到the verve新單曲的消息,看了這曲「love is noise」的mv,覺得那種音樂還是不太能令我信服:有點懷疑他們是不是想真的「回來」?還是只想「復出」而已?如果是真的有「回來」的意思的話,至少應該把那道迷幻的吉他音牆順便帶回來。

    寫到這裡,還是要認同那位同好在文章中所提到的唯一舊曲:「sonnet」,喜歡the verve的人幾乎沒有不喜歡這首歌的理由。看他好好的清刷吉他,以為就是一首簡單的吉他民謠式的搖滾,卻還是要給你加插一道迷幻吉他音牆。你以為這首四不像被搞砸了的時候,卻原來是成就了一首經典。

    我還真喜歡這首歌,但原來一轉眼就是十年,人已經在英格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