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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18 住在曼切斯特的老朋友我的那位老朋友住在曼切斯特也好一段時間了。確確實實是多少年,我也不太記得,總之就是一段人會開始逐漸不願意接受任何改變的漫長歲月。當他從蘇格蘭來到曼切斯特的時候,曾經回過家鄉一趟,我們還見了面,但無論我是否說過總有一天會到這間他在英國安置的家寄宿的話,真正見到他的時候,心裡還是有些感慨:我還記得他昨天才來過我家,兩人一道對奕象棋;他還記得我母親、我小老弟、甚至我母親替人看護的小女孩。或許我應該驚訝於彼此的記憶力,但當我正要這麼想的時候,我才發現更令人驚訝的,是這些回憶起來像是昨天才發生的事情,已經是十多年前的舊事了。 我們天南地北聊了不少人事,一致認為大家都應該努力減去中年發的福,卻總是在一起大吃大喝,或許我們都長大(胖/老/成熟/??)了很多,或許我們都跟從前一樣,從來也沒變過。 但是我不想去釐清這些問題,有很多我應該搞清楚的事情,我甚至連自己也不過問。 或許我所關心的是,能夠在旅程快要結束的時候,和老朋友見見面喝喝酒,聊一些平常都會聊的事情,真是一件讓人珍惜都來不及的快事。 曼切斯特從法國回到倫敦之後,一天也沒停留,我們就一路北上到達曼切斯特。 前後兩個星期,我們分別寄宿了兩位不同朋友的家。 在這中間,還租了台車,北上到愛丁堡走了三天! 筆直的英國高速公路在車鏡前無限展開,一路加速衝過去,看著英國鄉間的風景像拉鍊被拉開。 歐洲之旅也將漸漸落幕。 June 07 布拉格與其他,與廊香然後,我去了布拉格、路過柏林與阿姆斯特丹(我在火車上看到那座ajax的球場)、從埃因霍溫(也在火車上看到那座psv的菲力普主場)轉去米鵝洛小鎮(mierlo,或許從來沒人為她賦予任何中文譯名)在那裡有我女友的中學老師一家,我們與老師一家三口快樂的一起生活了兩天,並且在老師的介紹下,參觀了不少與梵谷有關的事物。 現在回想,那真是一段令人感到溫馨與愉快的旅程。 依依不捨地離開米鵝洛之後,我們搭乘一段必須經過三個國家的火車路線:從荷蘭米鵝洛一直去到德國的法蘭克福,再經過瑞士的巴賽爾,穿越法國的邊界來到貝爾伏特(belfort)的市鎮。在旅程僅剩下有限日子的苛刻條件之下,我們不得不忽略若干美好國家,在經過了這麼多我們本應該停留的美好城市之後,我終於來到了廊香教堂。 我真的感到開心。 在維也納有好多理由驅使我想來、並且來到維也納。 最重要,或許也是最愚蠢的一個,便是【before sunrise】這部電影。 daydream delusions...... May 05 倫敦的綿羊有位熱心的朋友,答應讓我們將不想帶去旅遊的行李寄放在她家。臨行前的這一天,我們搭了很久的地鐵,來到她那間在倫敦六區,靠近希斯洛(heathrow)機場的溫馨小屋。 友人開車到機場接送我們的路程,經過機場旁邊的小草坡,大小綿羊一丘一丘,竟有人在這邊放牧。 「這些綿羊皮毛,都黑棉棉的!」我女朋友說。 我看著正在吃著草的綿羊,不知怎地,竟在心裡問了一句「這些綿羊,都吃著些什麼呢?」的無聊問題。 就在幾天之前,我辭去泰晤士河邊的那份工作(有時候,我喜歡這麼稱呼自己這份工作,至少,這讓我感覺寫寫電腦程式還不至於算是一份很無聊的工作)在公司的最後一天,同事說要給我送別,我們走上就在公司外邊,停泊在河邊那條酒吧船,才發現原來大家都不曾在這條船上喝過哪怕只是一杯啤酒。 而且,我們很快就後悔了。船原來一直在用一種必須要靜下來才能發現的頻率搖晃著,我們不用喝上兩口,就開始有昏睡的感覺。 過後,我們轉到街角的酒吧,繼續聊著有關在倫敦clubbing話題,那使我想起大學時期經常和朋友到舞廳玩樂的日子。但同事自然不關心那些既不在倫敦,而且也發生在彷彿已經是很久以前的事。 我看著正在敘述著倫敦舞廳趣事的同事,不知怎地,想起去年的這個時候剛到倫敦的自己。那時候,有一位學長剛好到訪倫敦,我們一起出游兩三日,聊起好些過往與未來的事。與故人重提好多充滿趣味的舊事,自然就更令人憧憬在倫敦未來的生活。 正徑自胡做私想的時候,好像也在心裡自問了一句的無聊問題。 友人在家中煮了家鄉道地的麵食,在餐桌上大家聊著天南地北之事,窗外陣陣涼風吹得庭院的蘋果樹葉拂拂聲起,人悠然自得。我一面喝著咖啡,看著她客廳牆上掛著與丈夫到歐洲各國遊玩的舊照,想到明天我們也要展開這麼一趟旅程,終於有了熱切的心情。 我們會去一些地方,一個月後,在正式結束這段倫敦居游生涯之前,還會回來這兒小住數日。 過後,我也會經過這條通往機場的路。 那一天,一定也會看到這些綿羊吧! 當然,綿羊都在吃著草。勤奮的,慵懶的,無論是哪個山丘上任何模樣的綿羊,都日復一日地吃著鋪滿在小丘上青油油的草。 April 06 早起我懷疑跟倫敦天氣與時差的轉變有關:這幾天不知怎地,睡覺老是做夢。 都是一些平凡得近乎荒謬的碎片似的夢,睡醒之後要是把這些碎片一片片撿起來拼湊,看不出有任何真相的跡象。夢或許從來不需要弗洛伊德,而且也可能從來不存在任何真相;夢或許只是我在睡夢中的一種娛樂形式,讓我在八小時內的睡眠過程中,不致於平白無聊的睡著,而已。 這天,我起得太早了。在朦朧中捲起毛巾,我感覺自己像是飄到廚房燒了壺水,又飄進浴室,洗了一場痛快的熱水澡似的。 一直到坐在電腦前面,用雙手感受剛泡好的咖啡溫度,開始感覺自己的存在的時候,我發現杯中彷彿飄蕩著一些異物。 胡亂的讀了一些狗屁新聞,開始胡亂的思考一個問題:這些新聞與我,到底是誰為了誰而存在? 天漸漸亮的時候,我開始漸漸甦醒,我發現咖啡杯中的異物,是昨晚喝剩的檸檬渣。 我不自覺的舔著自己的唇,原來,是喝了一杯檸檬咖啡。 February 19 巴黎遊記之三 羅浮宮
February 11 巴黎遊記之二 巴黎鐵塔February 07 巴黎遊記之一 聖心堂這個農曆新年,我去了巴黎。 我去過,也長住過好些地方,最終也喜歡過好多地方,但從來沒有一處,能讓我一看就有好印象的。 那都是要住了一段時間之後,慢慢才會懂得欣賞她們的美。 所以,我想我是真的喜歡巴黎。
December 29 2008年的boxing day在倫敦著名的牛津購物街,有一間(我估計應該是)最著名的購物中心——selfridges。這間店充滿了一堆(在我眼中看來已經貴到匪夷所思的)中高檔以上的品牌,如果我會在這裡買了什麼,那一定是底樓書局的某些折價書。但boxing day這一天,在selfridges購物中心門外,站了一排好長好長的人龍。就他們排隊的方向看來,估計是慕lv或channel之名而來的血拼狂人。 boxing day,舉世皆知的血拼大好時機。買下折扣過的lv包,省下來的錢絕對足夠買上一兩條levi's牛仔褲,外加一兩雙dr. martens皮鞋了。這條排在倫敦寒風不斷襲擊的走廊上的人龍,我走了好一段時間才看完。根據肉眼所測,超過泰半都是亞洲人,因此心中不由得納悶:究竟是這場金融風暴還沒正式襲擊亞洲地區呢?還是英國人的經濟要靠亞洲人來拯救? 走過這條lv人龍,離開充滿「老闆不在家,大家跳樓賣」的折價商店的high street,女友與我走到argos,買了一隻因應聖誕也順便莫名其妙地被折成十四鎊的casio電子表(小時候我應該也曾經有過這麼一隻,但是被搞壞了),算是當作應景的聖誕禮物。在天黑之際,我走進熟悉的酒吧,喝了兩杯健力士,看了一場同樣納悶的阿森納球賽。 離開酒吧,走在回家的河邊,我嘗試比較球賽與lv之龍之間的納悶程度,是誰多一點呢?越是這麼想,冷風便越快帶走酒意,忍不住便打了個冷顫,還是加快回家的腳步,在房裡再喝一杯能夠把身子暖起來的紅酒吧! December 02 倫敦街頭的親吻我工作的地方在vauxhall,誰要是去wiki一下,就會發現這是倫敦新興的男同志聚集地。但說實話,我並不因此覺得這裡與soho區有什麼相像之處。倒是有一個早晨,我走過天橋,看到兩位在街頭相遇的男同志以親臉頰的方式打招呼,一時竟失去禮貌的呆著腳步,看傻了眼。我有同志的朋友,本身也對同志絕無歧視的眼光,喜歡的一堆歌手泰半都是同志,也深深喜愛好幾部同志電影,不過親身見過同志的親吻,竟然讓我頓時失了儀態,一時之間好像驚動了這對友人,破壞了他們美好的晴朗早晨,害我趕緊加快腳步離開現場。 而在我家附近的派丁頓火車站,是最常看見戀人親吻的地方。我這麼說,並不是指那些說完「寶貝,我的班車到了,我這先回家去。」之類的話之後,在對方臉頰或是唇邊點一下,類似吃了一顆剛好塞了牙縫的港式點心之吻。「寶貝,我的火車到了。這一次別了,真不知什麼時候才能再見到你了......」說罷,拭淚滿腮,四目相投之時,便緊緊相擁,做世界末日式的熱吻,我說的是這些。 這時,我忽然想起「戀戀風塵」中所有跟火車有關的戲。我喜歡看到在陸地上看到的火車,也喜歡看到在火車站輕吻的戀人,我想像他們就要分離了,短暫還是永遠的,所以必須很纏綿的親吻,必須很認真的記著對方嘴唇的味道。我常常想因此而停下回家的腳步,用相機還是什麼的把這些景象定格,做半分鐘的侯孝賢。 無論如何,這裡已是倫敦,不是台北,just being a little bit too nostalgic, again. October 28 倫敦入冬的第一場雪![]() 吃過晚飯之後,雖然只有七點左右的時分,天已經很黑沉。 平常這個時候,窗外除了駛過高速公路的車聲,一片寂靜,我常常以為自己正在老家,不在倫敦。 今晚不知怎地,竟然不斷聽到從窗外傳來的小孩嬉戲笑聲。起初,我還不太留意,洗過一場痛快的熱水澡之後,走到窗邊正要掛上衣物,才發現原來不斷滴滴答答地敲在窗上的不是雨點,而是一片片雪花,在純白色遊樂場嬉戲的小孩,正在互相潑雪。 準備入冬的倫敦,最令我耐不住的就是一陣陣刺骨的冷風。今天走在下班的路上,沿著泰晤士河不斷吹過來的風,總是有辦法鑽進我厚重的外套,讓我一邊走一邊不斷地打冷顫。 在微涼的初秋日子,我常在下班後的傍晚時分,沿著泰晤士河南岸,往科芬園(Convent Garden)的方向走去。在經過倫敦眼,正準備上橋走向北岸之際,我總會停下來回望大本鐘,看到的正是這片酒紅色的倫敦景色。在明年入秋之前,我就會離開這裡,現在入冬了,能再次看到這景色的機會自然越來越少。 我得好好留意,在下一次太陽出來的日子,把這傍晚時分的倫敦好好的用相機拍下來。 October 26 在太陽升起之前看完before sunrise在準備正式閱讀「heart of darkness」之前,忽然想起「apocalypse now」 (想看看開頭那段「i miss the smell of napalm」) 把硬碟電源接上,找了半天,才發現原來這齣戲沒在,DVD又放在老家,這凌晨時分是沒辦法看到這片子了,一時覺得非常納悶。 然後就看到「before sunrise」(原來也有好一段時間沒重看這齣戲)很想念開場那段火車的戲。這個時候才想起原來我正在歐洲,維也納就在不遠的地方,那至少不是一段需要搭乘十四小時的飛行航程。 我有一個歐洲游的計畫,雖然這不會是一個人的旅程,也並沒有覺得維也納非去不可,不過我想我應該會喜歡搭火車從陌生的一處到令一處的那種感覺。 火車廂玻璃窗的大小,像是一個高畫質的平面大電視,我就這樣坐在旁邊,看完這齣歐洲風情畫。 October 12 英國女聲一開始先聽corinne bailey rae,接下來有amy winehouse(我女朋友常常問我,這位老是出現在免費報娛樂版的狼狽女人是誰)(其實過後還有一位leona lewis,不過那種假音聽沒幾次就生厭了) corinne bailey rae的老公在我還沒來到倫敦之前,就因為疑似「藥物過量」去世了。相信這位女子需要好長一段時間把心情收拾好,才能重現樂壇;至於amy winehouse,我想大概被人冠上天才之類的人物,都具有自我摧殘的不幸個性吧!按照我女朋友(幾乎)每天都能在免費報娛樂版看到她自殘的頻率來估計,期待她下一次出醜的人絕對多過期待她下一張專輯的歌迷。 現在我都在聽duffy了。可以說這一兩年來我都在聽英國的女聲,不過duffy的聲音最特別,也最令人期待。擁有這種宜古宜今的特殊歌喉,真是令人妒忌的一件事;發掘她的人,也算是難得一見的伯樂;製作duffy專輯的人,也應該是全世界最幸福的監製了。 在這種年代,要是一年只想買一片cd的話,就別想這麼多,買duffy就是了。 September 14 一個中秋September 04 啤酒的五四三 我呆新加坡的那段時期住過兩個地方,一是荷蘭村,另一個就是馬林百列(翻譯成中文之後變成怪怪的) 荷蘭村,就是那個有很多(當然不是荷蘭人)食肆的所在,飽餐一頓了還不想回家,可以繼續喝到店家關門為止,每逢週末,一條不到一百米的小路還佈滿了一面喝酒一面看足球轉播,一面和朋友天南地北地聊個不停的人群。總的來說,也算是新加坡一個好住處。 馬林百列靠新加坡東岸海皮,從住處穿越高速公路的那條地下道,我走去海邊不過十五分鐘,一出隧道又是一堆食肆,又是一個飽餐一頓了還不想回家,可以繼續喝到店家關門為止的地方。唯一與荷蘭村不同的地方,就是一條長長的海岸線,我還蠻常像沒有明天的亡命之徒,沿著海岸胡亂的跑步。 不過,我住在這些地方更常做的事,就是喝啤酒。在荷蘭村的那段日子,工作維持在適當的忙碌程度,生活還算悠閒,因此常有朋友不定期的探訪,啤酒買了一兩手,零食三兩大包,沒事就在外頭喝酒瞎聊,常常喝到午夜過後才搖著走回寬敞的公館房間大睡。搬到馬林百列去了,因為地段偏離市中心一些,少了一些探訪,自己就定期在週末獨自走到海邊,隨便到哪個直播球賽的酒吧喝啤酒看球賽。 偶而看得精彩,球賽結束了不能罷休,還要自個兒再買三四罐,對著黑漆漆看不著邊際的海岸,毫無目的地暢懷而飲。 這到底是為了什麼,我那時說不明白的飲了個痛快,現在想起也說不出一個明白。 再往前追溯,在北京工作的那段時期,也常常這樣的喝啤酒。我是在冬天之前離開的,在北京的夏末秋初,一個人在夜晚漫無目的地胡亂飲酒,也算是一件樂事。那時的北京啤酒,算是我人生中買過最痛快的了,就算買了滿手的青島,還是覺得好便宜,更別說是燕京了。就是少了那幾個眉毛也不楸一下就能把我絆倒的對手而已。 更久以前的台灣求學時期,就更不必提了。 很多朋友說我胖了,我看還是啤酒喝多了,來到英格蘭之後,反而少了啤酒,這可能還是好事。今天下班經過車站,忽然來了興致,剛好看到carlsberg也有折扣,就從超市帶了一大手啤酒回家。這兩天不知怎地倫敦猛不住地刮風,把窗戶大開,我一面喝酒一面讓冷風不停的刮向臉龐,孤獨起來竟有一番說不出的狂傲感覺,整個房間充滿了寒風,頓時快意起來。正要去冰箱再拿一罐,看到正在廚房吃著水果的韓國屋友,隨口問了一下,順道也給她遞了一罐。這傢伙也真快意,順手地把我的啤酒謝了便飲。 不知從那裡刮起了陣陣冷風的倫敦,我的啤酒的五四三。 August 05 一個車站現在我們搬到更靠近小威尼斯的一處地方了,或者說,更靠近paddington車站了。 每一天的上下班,要取更靠近的路線,我應該要從edgware路上下車的。為了一些我自己也不知道是從哪裡冒來的什麼感覺,我總喜歡讓公車把我載到這個paddington車站。 上下班的時段,這車站總是充滿了不知道要前往那裡的乘客。我總會想起那首我非常喜歡的beatles的歌,「in my life」,在我自己的mv中,每一位我在不同地方認識過、相處過的朋友,在我還來不及跟他們打個招呼做個問候的時候,正匆忙的從我身旁錯過,我暗暗祝福他們在奔往自己前程的旅途中,一切順利快樂。我想我一定是很喜歡這處跟很多事物接上軌的地方,一直堅持這樣的走,直到整齣mv拍完為止。 從圖中右邊的那條走廊慢慢的走,三分鐘就會走到一處叫做sheldon square的新商業住宅區,在她旁邊的那條小河就是流向小威尼斯的河,越過那條河,就會回到我們現在的住所。在我結束英倫生活的那一天,我也會這樣的走回來,從這裡搭快鐵到機場去,會飛去哪裡我現在或許還不知道,但新的旅程一定會從這個車站開始。 July 12 復出中的the verve - sonnet剛落幕的glastonbury音樂節我理所當然地錯過了,但唯一要提的遺憾,就是錯過了the verve重組後的演出,而已。 雖然有點失落,不過能知道這個樂團重組的消息,我是非常開心的。 the verve的最後一張,同時也是最有名的那一張urban hymns,是我少數帶到台灣念大學的專輯。 因為行李重量有限,我總是只能挑一些最值得帶的東西。 過後,他們便解散了。 今天,因為在別人的blog看到the verve新單曲的消息,看了這曲「love is noise」的mv,覺得那種音樂還是不太能令我信服:有點懷疑他們是不是想真的「回來」?還是只想「復出」而已?如果是真的有「回來」的意思的話,至少應該把那道迷幻的吉他音牆順便帶回來。 寫到這裡,還是要認同那位同好在文章中所提到的唯一舊曲:「sonnet」,喜歡the verve的人幾乎沒有不喜歡這首歌的理由。看他好好的清刷吉他,以為就是一首簡單的吉他民謠式的搖滾,卻還是要給你加插一道迷幻吉他音牆。你以為這首四不像被搞砸了的時候,卻原來是成就了一首經典。 我還真喜歡這首歌,但原來一轉眼就是十年,人已經在英格蘭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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